(一)负责青白江区对内新闻宣传工作,协助对外宣传工作,组织指导区属广播、电视、内刊、报纸、网站和新媒体,坚守党的宣传纪律,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宣传区委、区政府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措施。 (二)负责策划、制定宣传规划和方案,完成区委、区政府下达的各项宣传任务。 (三)负责青白江区重大新闻事件的采访报道。 (四)负责《新青白江》报刊的采编、出版、印刷、发送。 (五)负责广播电视节目的采编、录制、播出工作。 (六)负责广播电视内容的监听监看,负责安全播出、安全传输。 (七)负责广播电视广告策划、审查、拍摄、制作、播出。 (八)负责新媒体开发应用和运行维护,承担媒体新技术手段的跟踪和研究,承担中心信息化建设。 (九)负责中心日常政务、目标管理、后勤、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 (十)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