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利民惠民,全力做好文明创建工作”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部门简介 > 部门职能
部门简介
部门职能

  区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是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制定全区精神文明建设的工作计划,负责检查、督促和实施;

  (二)协调全区精神文明建设各方面的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和文明户等活动,负责文明单位的建设、管理工作;

  (三)负责有关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申报、检查、指导、验收、命名、复查和升级推荐工作;

  (四)负责协调、组织、指导、督促开展公民道德实践;

  (五)指导街道、乡镇、区级部门精神文明办事机构的工作;

  (六)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成都市青白江区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详细地址:青白江区便民路6号新政务中心18楼

  联系电话:028-68936953   传真:028-68936952

  纪检组长联系电话:83633630  邮箱:821086754@qq.com

中科汇联承办,easysite内容管理系统,portal门户,舆情监测,搜索引擎,政府门户,信息公开,电子政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