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成都市青白江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关于开展“我爱青白江——低碳出行·机关在行动”活动的通知
区直机关各党组织(机关党委、总支、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市委十二届七次、八次、九次全会和区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积极践行科学发展、绿色发展理念,共担发展责任、共享发展成果。经研究,决定在区直机关开展“我爱青白江——低碳出行·机关在行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我爱青白江——低碳出行·机关在行动
二、活动安排
确定每月最后一周星期三为“机关无车日”,鼓励机关干部职工采取步行、公交、骑单车等出行方式。首次活动具体安排和要求见《关于举办“我爱青白江——低碳出行·机关在行动”倡议活动方案》(附件)
三、有关要求
(一)区直机关各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广泛动员全体干部职工以低碳出行支持节能减排,充分发挥机关干部职工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的带头示范作用,引领崇尚节约节能、绿色消费与低碳环保的社会风尚。
(二)区直机关各党组织要发挥好宣传阵地作用,积极运用论坛、微信、微博等新兴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深入进行全民节能低碳宣传教育,在全社会营造节能降碳的浓厚氛围。
(三)活动结束后,区直机关各党组织要认真总结“我爱青白江——低碳出行·机关在行动”活动情况,区直机关工委将对活动情况进行通报。
附件:关于举办“我爱青白江——低碳出行·机关在
行动”倡议活动方案
中共成都市青白江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7年2月16日
附件:
关于举办“我爱青白江——低碳出行·机关在
行动”倡议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我爱青白江——低碳出行·机关在行动
二、活动时间
2017年2月21日(星期二下午)
三、活动内容
举行“我爱青白江——低碳出行·机关在行动”倡议活动,倡导机关干部职工选择公交、骑行、步行等绿色低碳方式出行。
四、活动安排
(一)集中启动仪式
1.活动地点:青白江区田园广场;
2.参加人员:
(1)参加区领导:区委副书记,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分管领导;
(2)在区政务中心集中办公的区直机关各部门,分别组织5-20名机关干部职工参加。
(三)活动流程:
16:10—16:25 在青白江区田园广场签到;
16:25—16:30 参加人员列队准备;
16:30—16:50 区委副书记向进同志作动员讲话并宣布活动启动;
16:50—17:00 倡议签名活动,签名后机关干部职工选择公交、骑行、步行等低碳方式出行,活动结束。
区政务中心集中办公区外的区直机关各党组织,于2月21日(周二)当天自行组织倡议签名活动。
五、相关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此次倡议活动是“我爱青白江”系列主题活动的重要内容,全区机关各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人员参加,机关各党组织负责人要带头参加活动,以自身表率带动“低碳出行·机关在行动”活动持续深入。
二是精心组织。区直机关各党组织要统筹协调、严密组织,扎实抓好此项活动组织实施。区政务中心集中办公区内的区直机关各党组织负责人担任启动仪式的领队,并于2月20日16:00前将《“低碳出行·机关在行动”活动参与人员名单回执表》通过协同报区直机关工委文员。
三是宣传发动。区直机关各党组织要认真做好活动的宣传,发动机关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活动。发挥好宣传阵地作用,多角度、全方位宣传“我爱青白江——低碳出行·机关在行动”倡议活动,营造绿色环保、低碳出行浓厚氛围,汇聚我爱青白江、我爱成都强大正能量。
“低碳出行·机关在行动”活动各单位参加人数分配情况
共计262人
区人大办10人 |
区政协办10人 |
区委统战部5人 |
区委统筹委5人 |
区直机关工委5人 |
区委台侨办5人 |
区委防邪办5人 |
区委党史室5人 |
区文明办6人 |
区发改局20人 |
区科经信局10人 |
区教育局20人 |
区科协6人 |
区民政局10人 |
区规划局10人 |
区商务投促局10人 |
区文体广新旅游局20人 |
区卫计局20人 |
区审计局8人 |
区统计局8人 |
区交易中心8人 |
区旅发中心8人 |
区政务中心8人 |
区安监局8人 |
区地志办5人 |
区妇联5人 |
团区委6人 |
区工商联5人 |
区残联6人 |
区红十字会5人 |
“低碳出行·机关在行动”活动参与人员名单回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