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房管局“三个强化”推动老旧院落物业管理长效机制建立
一是强化培训指导。组织召开由乡镇(街道)、村(社区)干部参加的培训会,学习贯彻全市城乡社区发展治理新要求,对老旧院落物业管理及维修资金长效机制建立进行专题培训。二是强化分类指导。将老旧院落按已改造、正在改造和拟启动改造进行分类,根据不同类型特点和存在问题,就自治组织、物业管理、维修资金、服务制度等内容,进行个性化分类指导。三是强化督查指导。强化对乡镇(街道)和村(社区)的工作指导,确保老旧院落物业管理长效机制建立,探索完善老旧院落改造与物业管理协调融合工作机制,不定期深入村(社区)和小区(楼栋),现场与院落居民进行沟通交流,听取居民意见建议,及时掌握和发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