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效力,强化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成都市各级登记管理机关积极适应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新常态,以着力创新、强化监管、优化服务为抓手,按照提前谋划、规范流程、加强培训、广泛宣传的工作思路,圆满完成了全市事业单位法人2016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管职能在年报工作中全面升级。
温江区、蒲江县: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及时启动布置2016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工作,明确年报公示操作流程、具体内容、注意事项,针对事业单位历年咨询比较集中的问题的分类进行整理,倒排时间节点,对未及时报送年报的事业单位通过电话提醒、通知举办单位的方式做好跟踪催报工作,确保各事业单位及时完成年报报送工作。
锦江区、青羊区:以年报公示为契机规范事业单位登记事项,对单位名称、宗旨和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住所、开办资金等发生变化的,一律要求“先变更后年报公示”,严把审核关,确保年报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同时通过“主动问询服务”“网络在线指导”及时帮助解决单位在年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线上提交年报后第一时间受理,对网上提交材料不齐全的单位实行“一次性告知”,促使了年报工作高效、快捷开展。
金牛区、龙泉驿区:依托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网络登记平台,完善和上传法人年度报告及所需要的各项信息资料,要求事业单位将经举办单位审查盖章的《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原件扫描或拍照上传至“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文件”栏,实现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全程网络化、无纸化,提高了工作效率,降低了行政运行成本。
武侯区、彭州市:认真梳理年报工作细节和任务内容,提前筹备印制年报工作办事指南、工作答疑等资料。结合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改革要求,优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服务水平,加强服务窗口建设,依法全面公开登记管理服务事项、办理过程等相关信息,实行透明管理、阳光服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成华区、新都区:在年度报告工作周期内采取定期(每周)不定期方式通报工作进度情况,对于临近时限未按时完成年度报告的单位实行依法告知制度,严格执法,敢于逗硬。按照《条例》和《实施细则》的规定,提前告知相关法律责任和不利后果,对于存在违法情形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管理机关将对单位采取约谈、实地核查、证书冻结、不受理当年机构编制事项等监督管理,因监督管理影响单位年度各项活动开展的单位也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青白江区、郫都区:召开业务工作培训会,利用工作QQ群及电话答疑等方式对举办单位和各事业单位进行有效业务指导,及时发布信息、答惑解疑,公开办公电话,随时受理咨询,耐心细致讲解指导,营造良好的年度报告工作氛围。同时对个别业务不熟悉的事业单位经办人员实行一对一指导服务,对数据报送准确的事业单位当天申报、当天审核、当天受理。
都江堰市、崇州市:通过报纸、网站等积极宣传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扩大社会知晓度,进一步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促进公益事业的健康发展。注重通过年度报告发现存在问题,对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登记事项进行核实梳理,为加强事业单位事中事后监管、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调研等各项工作积累事实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