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青白江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
第十四次会议纪要
成都市青白江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8年7月3日在区政务中心六楼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室举行。
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张丽主持。会议邀请区政府区长池勇,区政协副主席刘显勇,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杨武进,区人民法院院长徐涛,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何文全列席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崔益民、李跃军、姚元全、徐和根、廖平凡和委员共计33人出席会议。区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负责人和区政府办、区发改局、区人社局、区交通局、区水务局、区投促局、区统计局主要负责人,各乡镇人大主席参加会议,4位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5位公民旁听会议。
会前集体学习了学习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本次常委会议共进行了九项议程。
一是表决通过了辞职案,决定接受康志敏同志辞去成都市青白江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接受刘文道、冉晓晞同志辞去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接受黄进同志辞去成都市青白江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二是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成都市青白江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成都市青白江区宪法宣誓制度实施办法(修订草案)》的议案。
三是听取和审议了人事任免事项,决定任命刘勇、周健两位同志为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任命周国先同志为区人大常委会清泉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任命刘兴建同志为区人大常委会清泉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任命项佑明同志为区人大常委会祥福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决定免去杨艺同志的区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免去黄进同志的区人大常委会清泉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免去康志敏同志的区人大常委会姚渡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免去陈力同志的区人大常委会弥牟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免去陈昱吉同志的区人大常委会祥福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免去李岱同志的区人大常委会龙王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免去吴巍萍同志的区人大常委会人和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会议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并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四是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我区2018年招商引资工作情况的报告。
五是听取和审议了区发改局局长刘跃同志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六是听取和审议了区交通局局长赵科同志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七是听取和审议了区水务局局长许建勋同志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八是听取和审议了区统计局局长郭南同志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九是表决通过了对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的建议时间和建议议题。
张丽主任在会上向新任命人员提出要求,一是要强化责任意识,勇于担当作为,发扬只争朝夕、争创一流的精神,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二是要强化宗旨意识,维护人民利益,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三是要强化人大意识,主动接受监督,自觉尊重和维护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各项职权;四是要强化法律意识,自觉尊法守法,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与水平;五是要强化学习意识,坚持与时俱进,努力把科学理论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正确思路、促进发展的正确措施。张丽主任充分肯定了我区招商引资工作取得的成绩,并强调:一是要抢抓发展机遇,切实增强招商引资责任感;二是要坚持招大引强,加快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三是要完善机制建设,推动招商引资工作规范化;四是要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招商引资专业化水平。对被评议干部工作情况,张丽主任予以充分肯定,并要求被评议干部以此次评议为契机,更加牢固树立依法行政、履职为民观念,把对党负责与对人民负责有机统一起来,认真倾听代表建议和群众呼声,改进自身及部门工作,使之更加顺民心、合民意。
因事请假的常委会组成人员有:康志敏、张峰。
成都市青白江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康志敏同志辞去成都市青白江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决定
2018年7月3日成都市青白江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调动,康志敏同志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辞去成都市青白江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成都市青白江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康志敏同志辞去成都市青白江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并报成都市青白江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成都市青白江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刘文道、冉晓晞同志辞去成都市
青白江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的决定
2018年7月3日成都市青白江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刘文道、冉晓晞同志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辞去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成都市青白江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刘文道、冉晓晞同志辞去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并报成都市青白江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成都市青白江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黄进同志辞去成都市青白江区第十八届
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2018年7月3日成都市青白江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黄进同志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辞去成都市青白江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成都市青白江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黄进同志辞去成都市青白江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成都市青白江区人大常委会任免决定
2018年7月3日成都市青白江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区人民政府区长池勇的提名,决定:
任命刘 勇同志为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任命周 健同志为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免去杨 艺同志的成都市青白江区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根据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主任会议的提名,决定:
任命周国先同志为区人大常委会清泉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刘兴建同志为区人大常委会清泉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项佑明同志为区人大常委会祥福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黄 进同志的成都市青白江区人大常委会清泉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康志敏同志的成都市青白江区人大常委会姚渡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陈 力同志的成都市青白江区人大常委会弥牟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陈昱吉同志的成都市青白江区人大常委会祥福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李 岱同志的成都市青白江区人大常委会龙王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吴巍萍同志的成都市青白江区人大常委会人和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成都市青白江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
第十五次会议建议时间和建议议题
2018年7月3日成都市青白江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一、建议举行会议时间:2018年8月下旬。
二、建议会议的审议议题:
(一)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成都市青白江区分区详细规划(2016—2035年)(送审稿)》;
(二)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我区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我区2017年财政决算和201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四)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我区201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七)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自贸区建设改革暨成都国际铁路港建设相关工作推进情况的报告;
(八)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报告;
(九)听取和审议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建议时间和建议议题(草案)。
(十)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