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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申请审批书.doc
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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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申请: 排污企业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申请材料。
第二步:发证:排污企业到窗口领取排污许可证。
第一步: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材料齐全并符合核发要求的予以受理;
第二步:内审:征求局内相关科室意见;
第三步:审批:对符合排污许可证发放条件的企业经审批后制证。
1、四川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申请审批书;
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环评文件(涉及环境执行标准和总量控制);
6、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7、建设项目验收监测报告;
8、环保验收意见;
说明: 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后统一交新证。
联系地址:成都市青白江区便民路6号(凤凰大道二段733号旁),青白江区新政务中心三楼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028-83680260
联系传真:028-83666080
(028)83680260; 投诉电话:(028)836788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