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今天是:
不收费
无
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区房产管理局提出申请,经受理经办人员初审。 第二步: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备案的决定。
1、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2、中标人的投标文件3、中标通知书4、招标人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包括建筑区划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总平面图和国土使用证明5、建筑区划划分意见书6、应当提交的其他资料。备案机关收到备案资料后,对资料齐全的,应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手续
联系电话: (028)83692673
成都市青白江区凤凰大道二段便民路6号区政务中心二楼房管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