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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收费
机动车租赁经营备案申请表.doc
机动车租赁经营备案流程图.doc
无
(一):申请人持主管部门或其它相关材料向区政务服务中心交通窗口提出申请,由工作人员进行初审后受理;
1.组织机构代码证、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各1份);车辆的登记证书及行驶证、车辆技术等级合格证明(复印件各1份);法定代表人、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和委托书(原件1份);房屋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协议(验原件,收复印件各1份;法律依据:《四川省道路旅客运输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五小项);业务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文本(原件1份);
2.客车租赁企业的服务承诺书和不参与客运经营的承诺书(原件1份);
3.客车租赁经营备案申请表(在交通局窗口领取,原件1份)。
区政务中心交通窗口联系电话:028-83680261
青白江区便民路6号(凤凰大道二段733号旁)区政务中心二楼交通服务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