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今天是:
不收费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车辆配发道路运输证)流程图.doc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xls
道路运输证申请表.doc
1.须提供机动车辆行驶证、车辆技术等级评定结论复印件。(法律依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2016年交通运输部令第35号)第八条;《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九条);
2. 已购置机动车属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安装和使用实时动态行驶记录仪,应当提供车辆安装实时动态行驶记录仪证明(法律依据:《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2016年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六条;《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一条)。
(一):申请人持主管部门或其它相关材料向区政务服务中心交通窗口提出申请,由工作人员进行初审后受理;
区政务中心交通窗口联系电话:028-83680261
青白江区便民路6号(凤凰大道二段733号旁)区政务中心二楼交通服务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