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表(四川自贸试验区青白江片区政务服务大厅26号窗口领取或登录成都市青白江区规划管理局〈网址:http://www.mouldbar.com/qghj/index.html〉下载并填写,同时加盖公章,原件1份);
2.土地使用权证书、不动产权证书、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复印件1份);
3.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比例尺1:500/1:1000)(原件2份);(电子防伪印章要求)
4.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含平、立、剖面图及A3幅面效果图)(原件2套)(如设置广告位,应提供包含广告位的立面图2份,并标注广告位的位置、尺寸);
5.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并联单位在规划部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审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应提供审查意见;
6. “涉及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和新保护范围内拆除历史建筑以外的建(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历史建筑原址保护”“历史建筑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改变历史建筑的机构或使用性质”的需房管部门审查意见;
7.文广新部门要求办理《地下文物调查勘探试掘完毕通知书》的,需提供复印件1份;
8.凡变更了规划条件的项目,需提供国土出让合同变更协议1份(复印件);
9.除上述图纸的纸质文件外,需同时提供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电子文件一套(提交的电子文件须与纸质文件内容一致);
10.综合技术经济指标电子版1份(Excel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