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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收费
无
第一步: 提交材料;
第二步: 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
第三步: 领取审查意见。
第一步: 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
1、成都市危险废物转移报批表(盖章)纸质件;
2、处置单位:危险废物处置协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盖章、日期)、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3、运输单位:运输合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运输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危险废物运输途中突发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4、运输所用车辆:行驶证、运输证、车辆审验及技术等级记录、驾驶员:驾驶证、从业资格证、押运员:从业资格证。
申请受理机关:区环保局建设项目管理科
决定机关:区环保局
时限: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收费:不收费
网上受理
http://egov.chengdu.gov.cn/queryProceedingAction.form?proceedingversionsn=51011313820854855003067
办事地图乘车路线图:
联系地址:成都市青白江区便民路6号(凤凰大道二段733号旁),青白江区新政务中心三楼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028-83680260
联系传真:028-83666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