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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收费
无
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一)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区政务中心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和旅游局窗口提出申请,由窗口工作人员初审后受理;
(二)区文体广电新闻出和旅游局受理后派人员到现场核查;
(三)对申请人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的,区政务服务中心区文体广新旅游局窗口受理后,核发《印刷经营许可证》。
接件
↓
受理(初审)
时限0个工作日 责任人 窗口工作人员
办结
制证
取件
1、工商行政部门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2份;
2、申请书,载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住址等2份;
3、单位所在地产权证复印件和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自有房产只提交产权证复印件)2份;
4、资金、资信证明2份;
5、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寸免冠照片2张。
申请受理机关:区政务中心区文体广新旅游局窗口
决定机关:区文体广旅游局
时限:申请材料齐全、当日办理
收费:不收费
成都市青白江区便民路6号(凤凰大道二段733号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