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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收费
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报告书.doc
无
第一步: 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区政务服务中心民政局窗口提出申请,
第二步: 对申请人提交的社会团体年检资料进行审查,
第三步: 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人可以到民政局窗口办理相关业务。
1.接件
2.受理(初审)
3.复核审批(审批)
4.办结(批准)
5.取件
(一)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盖章后的《社会团体年检报告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报告书》(一式三份,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由成都市青白江区民政局相关业务处室审核盖章);
(二)社会组织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副本;
(四)上一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民办教育机构应当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出据的财务审计报告;已经取得执业许可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提交执业许可证副本);
(五)其他需要提交的相关资料。
联系电话:028-83680280
青白江区政务服务中心民政局窗口
青白江区便民路6号(凤凰大道二段733号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