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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部门消防合格文件;环保部门出具环境噪音排放合格文件;商务部门核发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批准证书。
第一步:申请。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区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和旅游局局窗口提出书面申请,由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初审后受理;
第二步:区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审查场地、设备、相关材料;区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审查场地、设备、相关材料;
第三步:发证。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由区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和旅游局局审核合格后,颁发《娱乐经营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
1.窗口受理
2.经办人登记、初审
3. 组织现场勘察、评审
4. 提出审查建议
5. 行政审批科科长签署审查意见
6. 分管局领导签署审查意见
7. 制作许可证
8. 窗口发件
1、开办申请(申请内容包括:经营名称、经营地址、经营面积、法定代表人名称、主要负责人名称、经营类型、注册资金来源、联系人、联系方式)
2、工商部门预先核名通知书
3、消防部门消防合格文件
4、拟投资、管理娱乐场所相关人员无犯罪证明
5、场地审核表
6、环保部门出具环境噪音排放合格文件
7、经营场所街道平面图
8、经营场所平面图
9、经营场所产权证明
10、公示照片(近景、远景)
11、其他需要提交的文件
12、商务部门核发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批准证书。
成都市青白江区大弯街道凤凰大道二段便民路6号区政务中心3楼文体广新旅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