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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青白江区区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流程图.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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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区国土局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合格后接件,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
第二步:审批后通知申请人领取审批结果。
1、窗口受理;
2、经办人初审;
3、科室负责人复审;
4、分管领导审批。
1、用地单位申请(原件)
2、项目批准文件、立项备案文件或其他批准文件(原件)
3、用地单位相关证明材料
4、特殊用地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窗口电话:83667636
青白江区便民路6号(凤凰大道二段733号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