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编码: |
7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适用对象: |
医疗卫生机构 |
法律依据: |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第20、21、25、26条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26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管理办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评审基本标准(一)》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设置标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评审基本标准(二 |
申请受理 机关: |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决定机关: |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法定时限: |
30个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3个工作日 |
投诉电话: |
028-83678890 |
网上审批: |
是 |
收费标准 及依据: |
不收费 |
表格及流程图下载: |
无 |
外部办理程序: |
第一步: 向区计生局申请技术评审。
- 技术评审合格后提交书面申请及规定的相关资料。
- 批准后取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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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办理程序: |
第一步: 向区计生局申请技术评审。
- 第二步: 技术评审合格后提交书面申请及规定的相关资料。
- 第三步: 批准后取件。第一步: 向区计生局申请技术评审。 第二步: 技术评审合格后提交书面申请及规定的相关资料。 第三步: 批准后取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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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设置批准书》
- 2、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者使用证明。
- 3、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
- 4、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科室设置情况。
- 5、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科室负责人及主要技术骨干名录和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任职履历证明复印件。
- 6、设备清单。
- 7、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规章制度。
- 8、成都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规定提交的其它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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