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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docx
无
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证件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第二步:对申请人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和管辖权进行审查。
第三步:符合法定形式的,婚姻登记机关颁发婚姻证书。
第一步:接件
第二步:受理(初审)
第三步:审查
第四步:办结
第五步:制证
第六步:取件
1、双方的有效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A4型纸张的复印件各1份);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各1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
3、提交当事人3张大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注: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当事人中有一方具有青白江区常住户口(涉外婚姻登记除外);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双方自愿结婚。
青白江区便民路6号(凤凰大道二段733号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