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今天是:
不收费
经济适用房申请表格.xls
编号002590101 流程图.doc
无
第一步: 申请及初审:申请人持户口簿到房管局房屋产权监理所出具房屋档案查询证明。凭房屋查询证明向户籍所在地社区或村委会提出申请,如实填报申请表,作出书面诚信承诺,并提交户口簿、身份证、婚姻证明和民政局出具的家庭收入认定证明,社区初审通过后签署意见,报乡镇(街道)。 在我区主城区规划范围内务工的农村劳动者申购华逸中路经济适用住房,除提交上述证明材料外,还须持劳动聘用合同和用工企业为其缴交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证明、户籍所在村(社区)、乡镇(街道)及区统征办出具的是否为农村征地拆迁人员的证明材料,到其户籍所在地社区提出申请。 社区初审通过后,上报乡镇(街道)。第二步: 复审:乡镇(街道)接到社区初审通过的材料后,会同社区通过信函、邻里访问、入户调查等方式,对申请家庭进行复审并提出意见;对复审符合申购条件的家庭,进行为期10日的公示。对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资料报送区房管局。第三步: 终审:区房管局对乡镇(街道)报送的复审通过的材料开展终审。对符合条件的申购家庭在青白江区公众信息网再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日,对公示无异议或经调查异议不成立的,区房管局最终确定申购资格,发放华逸中路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资格认定通知书。
1.成都市青白江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2.购房家庭书写诚信承诺书;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材料;4.申购家庭提供区民政局出具的收入认定调查情况告知书、低保家庭提供低保证;5.农村务工人员提交我区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证明(人社局出具)、务工单位证明;6.区房管局出具的房屋档案查询证明(家庭全部成员信息)7.其他证明材料(如:残疾证、优抚证等)。
联系电话: (028)83691078
成都市青白江区凤凰大道二段便民路6号区政务中心二楼房管窗口